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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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星期一
自然資源部日前正式印發《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簡稱《暫行規定》)和《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簡稱《辦法》)。《暫行規定》明確國家設立礦業權評估師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了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內涵、專業劃分、獲取方式、職業能力、登記管理等內容,為加強礦業權評估師隊伍建設、規范礦業權評估行為提供了重要依據。《辦法》明確了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要求及具體考試科目等內容,以加強和規范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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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權評估師是我國地質礦產領域唯一的國家職業資格。根據《暫行規定》,礦業權評估師是從事礦產資源勘查及實物量估算、礦業權價值及相關權益評估,在相關機構為委托人提供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礦業權價值評估報告和咨詢意見的專業人員。自然資源部負責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具體承擔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的評價與管理工作。
礦業權評估師分為助理礦業權評估師、礦業權評估師兩個級別,實行統一考試的評價方式。原則上,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每年舉行1次考試,通過考試人員將獲得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表明具備從事礦業權評估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職業能力和水平。
礦業權評估師劃分為4個專業,即固體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油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水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和礦業權價值評估。礦業權評估師應依法開展礦產地質勘查、儲量報告編制、礦山設計、礦業權價值評估等相關工作,并按要求從事相關業務和簽署報告。
《暫行規定》明確,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具體工作由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負責。該協會將定期向社會公布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情況,為相關單位提供信息查詢服務。礦業權評估師持證人員若在工作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職業道德且情況嚴重,該協會有權取消登記并收回職業資格證書。
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由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具體負責實施,自然資源部進行監督和檢查。
《辦法》規定,考試設《礦業權評估地質與礦業工程專業能力》《礦業權評估經濟與法律專業能力》《礦業權評估實務與案例》3個科目,其中前兩項為公共科目,最后一項為專業科目。專業科目又分為:固體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油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水氣礦產資源勘查與實物量估算、礦業權價值評估,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已取得相關專業高級職稱、已擁有相關資格證書申請增加專業、已取得助理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相應科目。
《辦法》明確,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周期內通過全部3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1個考試周期內通過全部公共科目考試的,可取得助理礦業權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
《辦法》要求,凡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不得參加或者舉辦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培訓工作。要切實做好考試各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嚴防泄密。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的人員,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